从2022年12月3日开始,美国商标审查意见的答复期限将缩短至3个月,原期限为六个月。此项更改仅适用于12月3日(含当日)之后发布的审查意见。
通过缩短答复期限,USPTO意在:
(1)减少完成注册所需的时间;
(2)为需要更多时间的更复杂的审查意见答复提供灵活性。
注意:注册后审查意见的答复期限将于2023年10月7日起按3个月计算。
1.适用的申请基础
适用 | 不适用 |
已使用申请 | 马德里协定66(a) |
意向使用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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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外国已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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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外国已注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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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大多申请基础,但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的答复期限依然为6个月。
2.期限能否延长
若不能按时答复,可申请延长3个月,须在初始截止日期前提交延长申请。只有一次申请延长的机会。
但是对于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的和2022年12月3日之前发布的审查意见,则不能申请延长。
3.逾期未答复的救济途径
(1)可以提交请愿书恢复申请;
(2)或重新申请。